前言:境外投资备案 ODI备案
境外投资备案(ODI)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全称为中华人民境外投资备案。
个人直接境外投资备案需要以企业名义投融资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虽然境外投资备案不能以个人名义办理,但并不意味着个人不能在境外投资。国家发改委允许境内自然人在境外投资。商务部对境内自然人在境外投资没有规定。外汇管理严格限制境内自然人在境外投资。但**于境内个人通过境外特殊目的融资和回程投资,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
对境内个人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和回程投资,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持股期权计划,可通过37号文件登记,即个人直接境外投资备案,也需要办理37号文件登记,国内个人居民可以完全实现境外投资行为,后期有收益后,也可通过境外投资备案和37号文件登记实现返程投资回国。
知道个人直接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投融资企业,以企业名义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后,国内个人居民一般可以先成立公司经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既未直接出台个人直接对外投资登记的具体细则,后来发布的《国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条例》中;仅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资融资及回程投资外汇管理的最新规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中,并将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权下放给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