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已签署经贸协定
(一)贸易协定。自 1979年以来,伊朗已与69个国家签署 138项贸易和关税协定,其中有16项在其30个最大贸易伙伴国家之列。伊朗与以下国家签署了四项以上的贸易协定:突尼斯(7个贸易协定、叙利亚(6)、哈萨克斯坦(5)、阿尔及利亚(4)、吉尔吉斯斯坦(4)、亚美尼亚(4)、古巴(4)和塔吉克斯坦(4)。2005 年3月15 日,伊朗与委内瑞拉签署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伊朗与发展中八国集团的马来西亚、尼日利亚、土耳其、印度尼西亚和巴基斯坦签署的特惠贸易协定于2016年7月1日生效。2018年5月17 日,伊朗与欧亚经济联盟(EAEU)签署临时自贸区协定,该协定包括初步的拟减免税商品清单,涉及双方50% 的贸易额。伊朗与欧亚经济联盟之间的全面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计划在2021年下半进行。目前,欧亚经济联盟已取消10种伊朗产品的进口关税,这些产品包括土豆、洋葱、大蒜、卷心菜、胡萝卜、辣椒、果汁、小麦、黑米、长粒大米和婴儿食品。伊朗与一些国家签署双边贸易协定,2011年伊朗与叙利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016年伊朗与黎巴嫩草签优惠贸易协定。
(二)双边投资条约。伊朗与以下 52 个国家签署双边投资条约:阿富汗、阿尔及利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巴林、孟加拉、白俄罗斯、波黑、保加利亚、中国、克罗地亚、塞浦路斯、埃塞俄比亚、芬兰、法国、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印尼、意大利、哈萨克斯坦、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黎巴嫩、利比亚、马其顿、马来西亚、摩洛哥、朝鲜、安曼、巴基斯坦、波兰、卡塔尔、罗马尼亚、塞尔维斯、南非、韩国、西班牙、苏丹、瑞典、瑞士、叙利亚、塔吉克斯坦、突尼斯、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委内瑞拉、也门、津巴布韦。
(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伊朗与以下42个国家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阿尔及利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巴林、白俄罗斯、保加利亚、约旦、中国、克罗地亚、法国、格鲁吉亚、德国、印尼、哈萨克斯坦、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黎巴嫩、马其顿、马来西亚、朝鲜、安曼、巴基斯坦、波兰、卡塔尔、罗马尼亚、塞尔维亚、韩国、斯里兰卡、西班牙、苏丹、斯洛文尼亚、瑞士、叙利亚、塔吉克斯坦、突尼斯、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委内瑞拉、俄罗斯。
(四)主要贸易伙伴。伊朗的主要出口市场有中国、伊拉克阿联酋、土耳其、阿富汗、印度、韩国、巴基斯坦等;进口主要来源地有中国、阿联酋、韩国、德国、土耳其、瑞士、印度等。中国目前仍然是伊朗第一大贸易伙伴。
(五)辐射市场。伊朗尚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1992 年2月,伊朗成为经济合作组织(ECO)成员国,经济合作组织的成员国还有:阿富汗、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塔、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2004年3月,伊朗和巴基斯坦签署优惠贸易协定;2014年12月,伊朗与巴基斯坦签署经贸合作备忘录。近年来,伊朗与新加坡有意加强经贸合作;巴基斯坦、印度等国之间正在商讨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伊朗与阿联酋和伊拉克的贸易量很大,但在伊斯兰革命之后,这两个邻国仍未签署任何贸易或关税协议。特别是能源方面,伊朗正在推动建设伊朗—巴基斯坦天然气管道,同时也是欧洲潜在的天然气供应国,一直积极争取参与欧洲天然气管线(Nabucoo管线)建设。2015年2月,伊朗石油公司提议将伊朗作为中转站,将土库曼斯坦和阿塞拜疆的天然气运至伊朗,然后由伊朗经土耳其输至欧洲。
伊朗凭借其地理及资源优势,对波斯湾沿岸国家、高加索国家、中亚独联体国家市场有较好的辐射作用。根据GTA伊朗海关数据,2020年中国继续保持伊朗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接下来 依次是地区邻国伊拉克、阿联酋、土耳其、阿富汗、巴基斯坦、阿塞拜疆、土库曼斯坦,辐射的市场人口超过4亿。
伊鼓励投资行业
伊朗工业发展与革新组织建议投资者投资石油、天然气、石化、能源、运输(包括铁路工业、汽车传动系统、混合动力汽车及其主要部件开发、与伊朗汽车和零部件制造业开展技术和工程合作、发展造船工业以及海上设备等)、高科技产业、纺织产业、机床产业等。近年来,伊朗在铁路电气化改造、高铁建设、高速公路、水利工程、清洁能源、高科技农业和旅游业等领域大力吸引外资投入,并促进技术转让。伊朗对在工业、矿业投资采取4年80%免税,对在不发达地区投资采取20年****免税。具体的行业鼓励政策包括:
(一)石化行业。石化工业是伊朗的支柱性产业。伊朗第三个五年计划明确提出,为使国家石化工业得到量与质的发展,伊朗将为石化领域吸收外资,为私人资本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国内石化企业在此领域内的国际和地区市场合作。伊朗第四个五年计划在石化生产领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石化产品出口占据伊朗非石油产品出口中较大份额,石化和气体冷凝物在总出口中所占的份额更大。伊朗第六个五年计划也将石化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伊朗在建的经济特区中,石化特殊经济区(Petrochemical Special Economic Zone, PETZONE)和帕斯特殊经济/能源区(Pars Special Economic/Energy Zone, PARSEZ)均为石化工业特区。在这两个特区内,石化工业的原材料进口和外国投资均享有税收、审批手续和其他政策方面的优惠。
(二)钢铁行业。伊朗一直高度重视钢铁行业的发展,提出在2025年之前实现原钢产量5500万吨的计划。伊朗目前是*****钢铁生产国,年产量为2700万吨。国家钢铁公司下属三大钢铁厂(穆巴拉克钢铁厂、伊斯法罕钢铁厂和胡泽斯坦钢铁厂)多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俄罗斯及东欧国家援助建造,现有钢厂设备和技术已经落后和老化,急需更新和改造。伊朗于“六五”计划(2016—2020年)期间加大钢铁工业的改造和建设力度,在满足国内需要的同时,向周边市场大量出口钢铁产品。为此,伊朗政府拟采取以下措施鼓励国内钢铁业的发展:政府给予资金加速老企业改造;实施钢铁企业私有化改造,鼓励私人企业兴建钢铁厂;鼓励外商投资并给予优惠政策,投资比例不设限;取消进口钢材长期享受优惠的贷款政策;降低国产钢铁生产成本,国家将减少钢铁厂的负担;减少对钢材市场的干预,简化繁琐的交易程序。
(3)汽车行业。伊朗主要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装配西方汽车,以发展本土生产平台,并从西方进口汽车。伊朗是世界上第12大汽车制造国,该国汽车工业是仅次于石油和天然气工业的第三大工业,2020年总销售额为120亿美元,约占伊朗整个工业产值的12%,GDP的2.5%~3%。伊朗汽车工业中的龙头企业包括IKCO、SAIPA和Pars Khodro集团。在美国实施制裁后,几乎伊朗汽车制造商的所有外国合作伙伴都撤出该国。2020/2021财年,伊朗生产98.42万辆乘用车,计划2021财年生产120万辆。伊朗工矿贸易部多次表态,将继续支持汽车产业发展,而且上述汽车龙头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多为工矿贸易部**官员,在税收、技术引进、投资合作以及贷款方面都有能力影响政府给予优惠政策及支持。目前,有少量中国汽车企业以零配件及整车贸易、零配件组装生产、生产线建设合作及投资设厂等形式与伊方开展合作。据伊媒报道,伊朗汽车工业存在较为严重的管理不善和腐败问题,年度生产目标与债务偿还恐将难以完成。